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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写评价就能吃到“免费餐”!“羊毛客”刷单违法吗?律师解析

2024-10-02 19:36 来源:网络 点击:

写写评价就能吃到“免费餐”!“羊毛客”刷单违法吗?律师解析

免费吃饭

免费撸猫

免费染发

免费……

只要完成一个小“作业”,

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就能天天上门!

在闲鱼APP上,

搜索城市名加关键词“吃喝玩乐”,

就会发现一个专属于“羊毛客”的世界。

记者搜索发现,仅上海地区,以“吃喝玩乐”为名,实为“薅羊毛”相关的帖子就有数十个。这些帖子大多以大众点评、小红书、抖音、知乎等平台用户为目标,试图用免费的吃喝玩乐或金钱报酬,换取评论、点赞、刷量等服务

而通过这种无成本写写评价就能“薅羊毛”的方式,换取相应的免费服务的做法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然而,撰写虚假好评,换取一定回报,就如潘多拉的魔盒,一旦开始,就会向不可控的方向发展。

当真诚分享的点评者变成有偿的“羊毛客”,从真实的分享到半真半假的体验,再到全部编写的充数叫好文字,“薅羊毛”者的身份也从单纯的“羊毛客”变成了“网赚人员”,事情的性质也就悄然发生了变化。

与此同时,一条畸形灰黑的产业链也在逐渐发展繁荣。为了做大畸形“薅羊毛”灰黑产业链,有人甚至建立了专门的小程序,方便商家和“网赚人员”间相互联系。“羊毛客”们的鼓吹推荐,为商家们带来肉眼可见的收益;商家们的“免费”服务也让“羊毛客”们乐在其中,这场商家与“羊毛客”之间的共谋,看似没有损害其他人的利益,结果却是让各类商业平台充斥着谎言,让消费者无从辨别真伪,让诚信经营的商家受到影响,进而破坏了整个市场诚信经营的基本准则

好评换免单,违法吗?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海律师表示,“羊毛客”有偿为商家撰写评价换取免单的行为,如果评价不实存在故意误导情形是违法的,其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是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但是,至于商家雇佣“羊毛客”撰写评价提高店铺评分及曝光量的行为是否属于不当竞争,刘海律师认为,“还是要看其具体的行为内容与方式是否违反该条规定。”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陈泽文律师同样认为,“羊毛客”们的这一行为涉嫌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即“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商家以非正常交易的目的,雇佣他人进行刷单炒信,构成虚假宣传,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涉嫌违法,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犯罪。另外,大众点评网平台制定的《到店类商户虚假购买管理办法》,也明确将虚假购买行为列为违规处罚对象,对于刷单行为,商户可能面临下架商品、关闭交易等处罚措施。

此外,陈泽文律师也指出,“羊毛客”用好评换免单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他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对商家商品或服务的评价一定程度反应了商家商品或服务基本情况,而商家雇佣他人进行刷单炒信,获取虚假评价,导致其他消费者无法客观地知晓商家真实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显然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陈泽文律师认为,商家雇佣“羊毛客”撰写评价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一般消费者进行评价均是以正常消费目的所为,而商家雇佣‘羊毛客’的撰写评价,则是为了吸引流量所为,不属于正常消费目的。”所以,他认为,商家的这一行为属于“以组织虚假交易的方式”进行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同时,他也指出,向商家提供刷单服务、组建“羊毛客”刷单的“专业组织”同样涉嫌违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第一款规定“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因此,刷单组织可能面临罚款、吊销执照等行政处罚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额达到前款规定的数额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因此,如果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

遏制不良趋势,平台监管必不可少

“羊毛客”刷单产业活跃,如何遏制这种不良趋势?刘海律师建议,一方面,建立合规审查制度,对相关行为进行预防与打击;另一方面,对诚信经营的客户进行奖励,倡导诚信经营宣传的良好氛围

“首先,平台应加强平台规则的制定,严厉打击刷单炒信的违规行为。”陈泽文律师提议,“其次,平台应加强对频繁退款的商户进行监管,杜绝虚假交易的发生。”

最后,陈泽文律师提醒各位“羊毛客”及时收手,因为这种行为一旦被查处,“羊毛客”作为共同侵权人,也会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法律风险

整理 | 刘家杭

部分新闻素材综合自新闻晨报·周到app、新闻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