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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卫北镇抚司

2025-01-08 20:14 来源:网络 点击:

锦衣卫北镇抚司

成化朝明确了南北司的职责分工,北司专门负责刑罚和诏狱,只办皇帝亲自交待的皇差。

北司行政上是锦衣卫的下属机构,因此即使奉皇命办差写汇报奏疏(东厂是口头汇报)时也要交给锦衣卫指挥使用印,但有些事皇帝并不想指挥使先政审,于是就给北司单铸了一颗关防大印,从此北司可以自己盖章上呈皇帝,而不再汇报指挥使。

这相当于皇帝明目张胆的往锦衣卫埋了个眼线,指挥使还啥都不敢说,其实透出皇帝对指挥使的信任度下降。

因此北司的镇抚虽只有五品,但权力极大,北司的掌事从此不是外戚就是得宠太监的党羽,总之是皇帝信得过的人。

另一点是北司虽是锦衣卫,但掌印不一定就是锦衣卫的镇抚,指挥佥事、指挥同知、指挥使都可以掌印,原则是谁掌印北司的事谁说了算。于是也就出现了不属于锦衣卫的朝廷大臣掌北司印的案例,甚至出现过多人轮流分管北司印信的局面,这在其他机构是不可能出现的。

成化改革厂卫时还在锦衣卫新设了东司房西司房,到天启魏忠贤给西司房也单铸了一颗关防大印,让西司房和北司一样从锦衣卫指挥使的麾下脱管。

诏狱

诏狱是从镇抚司的刑罚职能衍生而来,要刑罚就要有监狱,文献中的锦衣卫狱、镇抚司狱就是诏狱,北司的核心职责就是管理诏狱。

锦衣卫是在京衙门,到明中后期全国各县基本都有锦衣卫的分支,但无论地方分支还是在京锦衣卫出外勤逮人,逮捕的嫌犯都必须羁押回京受审。

《大明王朝1566》中主动投案的高翰文樫送京师就是这个道理。

由于锦衣卫是皇差,涉案对象主要是在京高官或地方大员,嫌犯对象的级别和普通人不同,逮捕流程就比普通案件更加细致。

锦衣卫逮官时除了出示司礼监的驾帖、调兵的勘合、刑科给事中核准的批文外,还有随行御史。御史的作用是一方面监督锦衣卫的执法过程,一方面防止逮捕对象反咬或者胡乱攀扯。

米国司法制度中的你有权保持沉默,如果选择回答那么所说的一切都将作为呈堂证供,这点原则其实是抄了锦衣卫的办案流程,有御史在就不怕现场串供或者锦衣卫逼嫌犯自证有罪了,因此锦衣卫逮捕人犯有个专用名词——钦提

我们现在的执法部门也常配备随行御史——执法记录仪——这并不是科技的进步,而是历史经验教训的积累。

锦衣卫逮捕回京的人犯不一定全下诏狱,会按涉案大小分流到刑部都察院,罪过大的才关在诏狱。

诏狱也就150人左右的编制,这点人对一座大型监狱捉襟见肘,所以遇到皇帝大规模廷杖群臣时诏狱就官满为患(廷杖完往往会把大臣在诏狱关几天,挑几个带头大哥杀了给其他猴看,老实了才把关押的其他猴放掉)。

因此《大明王朝1566》中齐大柱这个级别是没资格进诏狱的。

诏狱的人犯锦衣卫可以提审,但审完的卷宗要移交刑部都察院依律论罪,也就是说锦衣卫有逮捕权和审理权,但没有判决权,而且刑部或都察院对锦衣卫提交的卷宗有疑问时可以质疑,甚至推翻打回要求重审。

当然明中前期皇帝表现及格,厂卫权力不大,合法的流程还能走通。正德嘉靖后皇帝消极怠工,厂卫权力随之扩大,明末更是通了天,流程也就成了摆设。

《大明王朝1566》中诏狱出现过两次,关高翰文和芸娘,关海瑞。

书里说关高翰文和芸娘的小院子也在诏狱里面,院外有锦衣卫看守,里面的人不准出去,但在里面自由点,自己做饭生活,相当于软禁,基本是胡扯。

关海瑞的和淳安县牢一样看不出区别,也是不讲究,误导观众,监狱和监狱还是不一样的。

诏狱的牢房半地下,每间的墙都很厚,要厚到相互隔音,这边惨叫时隔壁听不到的地步,即使这样诏狱的管理也没想的那么严,到头不还是人再管,像出卖狱词、泄露狱情、狱中投毒等事都有过,宣宗就亲自编写了《御制锦衣卫官箴》,要求诏狱加强管理。

诏狱的酷刑以前写过,这是链接!

诏狱的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