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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国功臣朱亮祖究竟犯了什么罪,朱元璋要将他鞭打至死

2024-10-30 01:43 来源:网络 点击:

开国功臣朱亮祖究竟犯了什么罪,朱元璋要将他鞭打至死

洪武元年,广东纳入大明王朝的版图,在战乱之后百废待兴。广州府番禺县在当时号称“繁剧”,也就是事务极为繁重,不但人口比别的县多,而且地方豪强势力雄厚,官府很难管理。

最难对付的是当地驻守的卫所军队,他们平定广东有功,而且当时广东初平,社会仍有诸多不安定因素。

俗话说:“乱世兵横行,治世诗文兴。”这些当兵的,凭借刀枪在手,横行无忌,再加上统领军队的军官们对他们颇为纵容,因此他们敢明目张胆地为非作歹,不但欺压百姓,就是身为朝廷命官的州县官吏,他们也敢横加凌辱。洪武初年担任番禺知县的几个人,都是因为不能忍受军人们的凌辱,被迫弃官还乡。

这些军人为什么这么强横呢?就是因为他们的统帅是永嘉侯朱亮祖。

朱亮祖,庐州府六安县人,元朝末年曾经率兵反抗官府,被朱元璋俘虏后便归降了,之后参与攻灭陈友谅、张士诚等战役。洪武元年,以副将军之职随征南将军廖永忠平定两广,因功封为永嘉侯,后出镇广东,为都指挥使。

这位降将朱亮祖,因为朱元璋“喜其勇悍”,才保全其性命,他也知恩图报,“从军四征,所向克捷”。如今天下平定,还不知道收敛一些,居然在广东“所为多不法”。

番禺县有位罗姓富豪,见到朱亮祖很有势力,就把自己的女儿送给他当妾。攀上这门亲事,罗家深感荣耀,还借朱亮祖的势力凌虐乡里、欺行霸市,尤其是小妾罗氏的兄弟,倚仗自己的姐妹,竟然敢胡作非为,杀人越货。

小妾更是恃宠,怂恿朱亮祖接受贿赂,扶植当地豪强,欺压乡里,横行于市,更纵容军士欺凌地方官吏。但他们没有想到来了一个不惧势力的强项令道同。

道同,祖先是蒙古族,后来迁居于河间府,洪武三年(1370),以才干被荐举为太常寺赞礼郎,任满之后,被任命为广东番禺县知县,史称其为强项令。

强项令一词出自《后汉书》东汉光武帝时的洛阳令董宣,当湖阳公主的奴仆杀人以后,他不能进入公主府第缉捕,便在公主出行的时候,拦住公主的车,用刀划地,列举公主的过错,然后将公主的奴仆就地格杀。

湖阳公主向光武帝哭诉,帝大怒,欲当场捶杀董宣,却没有料到董宣在廷上高呼:陛下圣德中兴,而纵奴杀良人,将何以理天下乎!然后一头撞向庭柱,被光武帝喝令制止,仅让他向湖阳公主叩头赔不是。

董宣不从,光武帝令人强按其头,但他两手据地,终不肯叩头,光武帝称其为强项令,而将其释放。自此以后,强项令就成为不畏惧强权的州县官的褒义词了。

道同不但有不畏惧强横势力的勇气,而且家有贤妻,丈夫交给她的俸禄,如果多了一文,必定要问从何得来,还千叮咛万嘱咐,要丈夫一定要奉公守法,不能收取分外之财。

有贤妻支持,道同就能坚执公法,对于豪强、军官的求索,只要违反制度规定,就不允许;对于欺压百姓者,坚决绳之以法。道同的行为,虽使“民赖以安”,但得罪了许多当权的人。既然得罪了权要,就势必会遭受他们的反抗和报复。

道同是县太爷,代表着官府,地方强横势力反对官府,他们很难取得优势,但官府有层级,官大一级压死人。地方强横势力深谙其道,所以到永嘉侯朱亮祖那里去进谗言,并且贿赂小妾罗氏,让她吹枕边风。

朱亮祖此时志得意满,深得朱元璋的信任,再加上小妾罗氏的蛊惑,岂能让一个小小的知县管束自己的亲信?所以亲自来到番禺县,向道同施压,却没有想到道同不惧。朱亮祖心中不快,但也找不到弹劾他的理由,也只好嘱咐亲信及豪强们小心行事,不要招惹他。

朱亮祖很贪财,亲信及豪强们都要向他及小妾行贿,如果小心行事,又如何生财呢?所以他们不听劝阻,依然我行我素。

当时朱元璋实行钞法,让天下的百姓都使用大明宝钞,而将市面上的金银逐渐收回。洪武八年(1375)发行的大明宝钞,面额有一贯、五百文、四百文、三百文、二百文、一百文六种,可以与铜钱并用,禁止民间以金银物货交易,违者法办。

不过朱元璋并没有按照货币发行的经济规律办事,没有以金银物货为钞本,不控制发行量,滥发纸币,导致纸币贬值,再加上宝钞印刷不精,容易造假,信用降低,以致人们交易时不愿意使用大明宝钞,即便使用,也不能按照钞额来进行结算。

正因为禁止使用金银交易,才给一些豪强无赖敲诈他人提供了机会。当时番禺县就有土豪数十人,他们看到市面上有价值的货物,就共同压低价格强买,然后用金银交易,在付钱的时候,将卖货人抓获,声称卖货人违反了钞法,要送官法办,再对卖货人进行敲诈勒索,以至于“人莫敢谁何”。

道同经过详细调查,了解到实际情况,当机立断,将这些土豪及同伙全部抓获,然后在城门口及各交通要道将他们上枷标明罪状示众,以做效尤。其他没有被抓获的豪强,也怕受到牵连,便纷纷求朱亮祖出面解救。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朱亮祖只好发出请帖,请道同前来赴宴,以便在酒席之间,谈及释放土豪之事。没有想到道同一听朱亮祖为土豪说情,便声色俱厉地说:“公为大臣,不当为小人所使!”也就是说,作为朝廷重要大臣,不应该为这些土豪说情,听他们的指使。

道同说罢,转身离去,这使朱亮祖很难堪。道同走后,朱亮祖身边的人纷纷进谗言,以致朱亮祖更加气愤,晚上小妾罗氏更是梨花带雨地要朱亮祖为她报仇,因为她的兄弟也牵连其中。

次日,朱亮祖亲自出马,带领亲兵卫队,来到城门口及各交通要道,强行将这些土豪释放。道同前来制止,朱亮祖以妨碍军务为名,竟然对道同施以军棍,当街殴打他。

知县属于文官序列,即便是犯法,也应该由行政系统按照法律程序进行量刑定罪,不应该施以军法。当时的广东已经平定多日,不属于军事管制时期,朱亮祖根本无权对一个文官知县施以军棍处罚,但他为什么敢这样做呢?因为其小妾罗氏。

严峻刚正的知县道同,不讲情面,居然将罗氏的一兄一弟绳之以法,斩首示众。罗氏失去亲兄弟,如何肯甘心?她不断向朱亮祖哭诉,怂恿他为自己的兄弟报仇,所以朱亮祖才敢不顾法度,当街殴打道同。

道同遭到朱亮祖的无理殴打,岂能甘心?他便将朱亮祖在广东的数十条不法行为写成奏疏,派遣亲信送往京城通政使司,呈递给皇帝。

亲信走了一日,朱亮祖得知消息,急忙写了控告道同罪行的奏疏,派军校日夜兼程送往京城,又派出一队人马追杀道同的亲信。因为军校所骑的是军马,所以朱亮祖的奏疏率先呈递到皇帝手中。

朱元璋浏览奏疏,得知一个小小的知县,居然敢克扣军粮、强占良民为奴、非法用刑、贪赃枉法、毁坏卷宗、挪用官钱、淹禁良民、霸占民女,凡此多种罪行,都难以让朱元璋容忍,所以他一时气愤,当即派出锦衣卫传旨,将道同于番禺县就地斩首示众。

却说道同的亲信,携带奏疏离开番禺县,知道朱亮祖不会善罢甘休,便乔装打扮,躲过朱亮祖人马的追杀,日夜兼程地赶赴京城。无奈是两条腿走路,如何比得上军校们的战马,等将奏疏送到京城时,朱元璋派出传旨的侍从已经出发两日了。

朱元璋看到道同的奏疏,得知其中必有隐情,当即再派侍从追赶之前派出的信使,等后派的信使赶到番禺县时,道同的头颅已经悬挂在城门上了。

朱元璋命人核实番禺知县道同揭发朱亮祖的各项事情,结果件件属实。于是,朱元璋下令夺取朱亮祖兵权并押解进京。在洪武十三年(1380)九月初三,朱元璋将朱亮祖及其长子朱暹一起鞭死。

朱亮祖毕竟是功臣,就这样鞭打致死,未免有损圣德,所以《明太祖实录》没有讲朱元璋惩处朱亮祖,而是说朱元璋将他罢职还乡,死了以后还以诸侯之礼安葬,根据《明太祖实录》,其子朱通在朱亮祖之前死去,并没有讲到被鞭打致死之事。对道同的死也进行了修饰,没说道同被枉杀,乃写成“卒于官”,也就是说死于任上。

朱元璋自从这个案件发生之后,对于有贤妻必有贤官的认识更加深刻了。朱亮祖之妾罗氏,不知道劝说丈夫遵纪守法,反而助纣为虐,怂恿丈夫袒护娘家兄弟为非作歹,要丈夫殴打、诬陷朝廷命官,这样的妻子难以称为贤,既然妻不贤,丈夫也难以成为贤官。

如果官员的妻子都不贤,官员们就很难成为贤官。朱元璋认为身为官员,要能够“扬祖宗、显父母、荣妻子、贵本身”。如今一些官员“酷虐吾民”,贪赃枉法,收取不义之财,往往也是以赡养父母、抚妻育子为名,殊不知贪赃枉法罪难逃。朝廷重视孝道,不孝父母者可以治以重罪,而宠溺妻妾者,他们听信妻妾的谗言行为不端,这些人难以查访,也无法治罪。

即便是制定了相关的婚礼制度,也只能保证官员迎娶的是良家妇女,却不能保证个个都是贤妻,这确实是令人头疼的事情。

道同则不然,所娶之妻,不但能恪尽妇道,相夫教子,还能侍奉双亲。道同虽然为知县,但俸禄并不高,当时还没有众多补贴、公费、陋规等收入的时候,基本上是依靠微薄的薪俸度日,因此生活并不富裕。

在这种情况下,道同与妻子每天以粗茶淡饭果腹,却以精细的菜肴专门孝敬母亲。妻子见婆婆每日享用美食,丝毫没有怨言,而且是十年如一日。她不是完全对丈夫言听计从,而是善者听,恶者劝。

比如说,有一次道同拿回俸禄交到家中,妻子发现比往日多了十贯钞,便质问丈夫从何而来,并说不义之财万万不能收取。

如果贪污受贿,固然是国法不容,同时也是家门的不幸,所以非要道同讲清楚。当她得知这是道同先期完成赋税的征收,并且及时缴纳到布政使司,布政使以十贯钞作为奖赏时,才放心地收下。

这样的妻子,就应该称为贤妻,不但能使家庭和睦,而且不会怂恿丈夫贪赃枉法,胡作非为。如果天下的官员,都能够娶到像道同的妻子这样的女子,天下何忧不治!官员又如何不廉洁奉公!真是有贤妻必有贤官。

如何使官员都能够娶到贤妻,朱元璋早有考虑,在洪武元年就制定相关的制度,规定品官婚娶必须要按照六礼,即履行纳采、问名、纳吉、纳征、告期、亲迎六个步骤。并且规定官员所娶应该是良家妇女,需要经过官媒进行验看。

官媒可以说是古已有之,《周礼》云:“媒氏掌万民之判。”也就是管理婚配事务,“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

这一个“令”字,则可见媒氏是可以督促适龄男女结婚的。《管子》也讲到“合独”的问题,让鳏夫与寡妇重新组成家庭,则可见那时的官媒管理事务之多,其目的是保证赋税徭役的来源。

明代官媒所管的事务更多,因为涉及男女之事,所以有妇女参与其中,称之为官媒婆。明代各府州县都设有官媒,她们不在职官的编制,官府也没有财政的支持,但她们要听命于地方官,因此官媒除了办理婚姻介绍和登记之外,还在地方官的指令下,参与看管女犯,拍卖犯罪人口等事务。

除了关注官员婚姻之外,朱元璋还关注作为储备官员的国子生们的婚姻问题。

如洪武八年(1375),他帮助到朝廷各衙门历事的尚未娶妻的国子生们婚配,并且赏赐婚礼钱,还给新妇衣服,每月给米一石。

洪武十六年(1383),他又允许没有婚娶的国子生可以还家完婚,还给予婚假。对于一些他喜爱的官员,往往还送去贺礼。

如洪武十三年,给事中张纯要回老家娶妻,朱元璋乃遣内使刘清前往赐钞,于是张纯结婚之后,很快回京城履职。

官员应该娶什么样的妻子呢?《大诰续编》曾经有原则性的指导意见。

在朱元璋看来,最初他任命一些老成的人为官员,以为他们年纪大,阅历丰富,能够努力办理政务,“不期皆系老奸巨猾,造罪无厌”,所以大加惩治,免的免,杀的杀,几乎把那些老年官员清除干净。

因为老年官员老奸巨猾,所以开始大规模任用青年后生,乃是“年壮英俊”。朱元璋认为这些年壮之官,“公私作为,无有不可”。

尤其是这些年轻的官员,只身在任,又有很丰厚的俸禄,白天上班,晚上回家,寒暑衣服、饭菜伙食、医病汤药,都要自己打理。这些年轻的官员,许多都没有娶妻,在有权有势的情况下,难免“淫欲之情横作”。

在朱元璋看来,饱暖思淫欲乃是人之常情,如果这些年轻官员,与不三不四的女人在一起,不但会丧失工作精神,而且会浪费财物。没有精神就很难办事,缺少财物就会去想捞钱之道,最终导致官贪民怨,政治败坏。

所以他要求在京官员的父母,及早给儿子娶妻,其标准就是不能娶倡优及无知村妇。

朱元璋有感于道同家有慈母、贤妻、孝子,而且本人“气宇魁岸”,特命将道同的塑像送入贤良祠,而《大明一统志》将其列入本朝名宦。

道同这样的人,也受到民众的爱戴,当时就有人用木雕刻了牌位在家中祭祀,所问卜事情总是应验,“人或以其为神云”。

后来县民专门给其建立祠堂,并将其妻子的塑像也供奉在内,也算是有贤妻必有贤官吧。这正是:“今古人情常不一,孰将天道与心筹。”

这是朱元璋的七律《擒禽兽伏》的两句诗,可见其在创建大明王朝的时候,考虑到今古的差别,认为要想恢复到古圣贤王的理想社会,既需要有天道,又需要有人的筹划。

若想让百官都能够成为三代时期的贤能之臣,则需要群臣常常自省,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严格要求自己,以确保大明王朝治理国家之道能够畅行无阻。筹划与构建一系列政治法律制度,以管束天下臣民,而让他们按照自己的政治设计来生活。

朱元璋偏听偏信,误杀了道同,但事后调查,处死朱亮祖父子,算是改正了自己的错误。通过此案,朱元璋感悟到有贤妻必有贤官,意识到贤妻的重要性,不但在制度上保证官员娶到良家妇女,而且清醒地认识到官员与情妇、妓女苟合,不但会影响到政务,而且贪财之心也会因此而起,所以语重心长地对官员们讲:“天生之诚实之性,因而散乱。”

当失去诚实之性的时候,即便用法律制度及道德规范来约束,也不能使其恢复诚实的本性,这也是朱元璋关注官员娶妻这样看似与治理国家无关的事情的用意所在吧!

#明朝果然很有料#